一、案情简介
“德洋春天”(“Deryoung Spring”)轮于2010年1月从泰国锡昌岛港载运一批泰国木薯粒至中国黄埔,航次途中,1号货舱发生火灾,造成部分货物受损。收货人向船东索赔货物损失共836,130.1元人民币及利息,并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吴凯律师受“Deryoung Spring”轮船东和保赔协会的委托处理该案。
经吴凯律师努力,本案由法院调解结案,“Deryoung Spring”轮船东仅需向收货人赔偿250,839元人民币,实现减损约60万元。
二、法院民事调解书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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