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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海事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巡回法庭在南沙揭牌!
    浏览量:1039 上传更新:2019-11-09

    5月11日下午,广州海事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巡回法庭在南沙举行揭牌仪式。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陈建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春建,广州市副市长、南沙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区委书记蔡朝林,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区委副书记、区长曾进泽,南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岭、南沙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翔等出席了揭牌仪式。

    2015-2016年,广州海事法院共受理各类涉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468件,涉案标的额达人民币2.73亿元。去年7月时任广州海事法院院长钟健平与南沙区委主要领导举行座谈会,决定在南沙法院新审判综合楼内设立广州海事法院广东自贸区法庭,先期受理南沙自贸片区的海事案件,条件成熟后统一受理广东自贸区三大片区的海事案件,即管辖广州海事法院所辖的南沙、前海、横琴三个自贸片区的海事海商案件。 

    为优化南沙自贸片区和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法治化环境做贡献

    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表示,巡回法庭揭牌后,将正式启动涉广东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的巡回审判,公正高效审判涉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海事案件,建立起市场主体对交易规则的预期,有效维护航运市场秩序,为优化南沙自贸片区和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法治化环境做出贡献。

    巡回法庭将探索创新审判模式

    巡回法庭作为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司法试验田,将探索创新审判模式。广州海事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倪学伟庭长从五个方面介绍了巡回法庭的设立和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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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尊重商事主体的自主性,尝试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指定一名入额法官,承办法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或由法院随机选定,共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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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体现涉外审判的民主性,尝试聘请港澳籍的专家陪审员参加审判,并由当事人在广州海事法院专家陪审员名册中予以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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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显示涉外审判的便利性,一方主体为外国当事人的案件,试行法官中英文双语审判,结案裁判文书同时附上非正式的英文翻译件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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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利用自贸区内先行先试政策,在我国与相关国家之间没有双边或共同缔结的国际条约情况下,依国际司法合作交流意向、对方国家承诺将给予我国司法互惠等情况,自贸区法庭审理的案件,可先行给予对方国家当事人司法协助,积极促成形成司法互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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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自贸区法庭的审判方式。对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等七类案件的要素式审判,充分运用固定合议庭审理类型化案件、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法官要通过审判工作打造精品案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春建指出,希望自贸区巡回法庭的法官要通过审判工作打造精品案件,特别是通过公正高效审理自贸区内的涉外典型案件,发挥案件辐射带动作用,维护国际航运市场投资者和服务提供者的信心,使中外当事人获得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从而提高我国在国际海事界和法律界的话语权,在国际社会上逐步树立我国司法的良好形象和国际公信力,进而扩大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

    南沙区口岸办、广州港务局海港分局、南沙海事处、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市律师协会南沙区工作委员会、广州港、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华南总部等港航企业代表,广州海事法院和南沙区人民法院干警代表共同见证了这一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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